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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专家参加朝阳区医学会举办的第二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培训班
来源:《院所刊》2007年第4期(总第276期) | 日期:2007.4 |
我院专家参加朝阳区医学会举办的第二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培训班 朝阳区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更新换届工作已顺利完成,本届专家库我院共有14个专业、34位专家受聘,任期4年。3月20日,朝阳区医学会举办了第二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培训班,特邀北京大学法学院孙东东教授与朝阳区医学会鉴定办公室张志道主任一起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有关法学理论、鉴定程序及相关问题进行讲解,我院受聘专家出于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重视以及身为鉴定专家的责任感,克服了临床工作繁忙等困难,全部参加了此次培训。 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鉴定机构即医学会通过对医疗事实的分析、研究,运用医学专业知识,对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责任者的责任程度以及医疗事故的等级划分做出主观、科学的评价,是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重要环节。行政处理程序中,鉴定结论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在医疗事故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鉴定结论是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鉴定结论是否客观、公正,直接关系到医疗事故争议能否得到正确、妥善的处理。 与会专家一致表示,要严肃履行鉴定专家职责,深入学习法律条文,熟练掌握鉴定程序,同时克服工作繁忙的困难,按时参加鉴定会,并严格遵循医学科学的自身规律,坚持依法、客观、公正地做出鉴定结论,有力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