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加强医德建设 争当医德标兵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加强医德建设,争当医德标兵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通知,在北京市高等院校附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医护人员中评选医德标兵(楷模)。 一、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对患者极端负责,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做出长期不懈的努力,取得突出成绩。 3、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人文关怀精神,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尊敬和好评。 4、努力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工作作风严谨,业务素质优秀,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做出重要贡献,在同行中获得较高评价。 二、推荐方式 1、各科室以本科为单位推荐,每科可推荐1名。 2、院所根据各科推荐情况推荐3名报北京市教育工会。 三、上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1、请各科认真填写《北京市医德标兵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炼(2000-3000字左右)。 2、各科室务必于2007年7月13日前将审批表和有关材料报送医务处(文字版及电子版)。院所将于2007年7月24日上报北京市教育工会。《北京市医德标兵推荐审批表》电子版可到院所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医务处 200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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