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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医科院肿瘤院所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09-06-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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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科院肿瘤院所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和财务检查的工作方案

院所各处、科室: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卫生部《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单位财经秩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杜绝违法违规问题,院所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具体原则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此次检查与预算管理、审批制度、收入分配管理、规范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规范对外投资与资产管理、加强银行账户和发票管理、内部检查以及审计制度的建设等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二、组织领导
  院所成立此次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赵平(院所长)
         董碧莎(院所党委书记)
     副组长:付凤环  徐元元
   工作组组长:徐元元
      成员:张金萍  邵军  李明鸣  代敏  吕春梅
   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  
  监督举报电话:87788210              
    三、“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的具体要求
  (一)“小金库”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院所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
  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通过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等形式取得的资金;
  2、各类资产的处置收入、出租收入未入单位账而形成的资金;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未入院所账,私下运作的资金;
  4、正常经营收入未纳入单位规定账簿核算的资金;
  5、虚列支出转出的资金;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的资金;
  7、上下级单位之间采取相互转移资金,改变资金用途等方式而形成的小金库。
  检查重点是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以及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金额。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财务检查的内容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机制建设情况;
  2.院所预算管理情况;
  3.落实“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情况;
  4.院所事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
  5.资产管理情况;
  6.采购管理情况;
  7.内部控制制约机制建设情况。
  (三)“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方法
  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采取院所自查和上级部门重点检查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各处、科室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检查填写自查自纠报表,并对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意见和整改措施,于6月15日前上报计划财务处。
  2、工作组根据各处、科室自查报表进行检查,了解情况,给予核实。
  3、 工作组写出院所自查自纠书面总结报告于6月25日前报送院校“小金库”工作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工作
  院所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在整改过程中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附件:
  1、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表.xls(各处、科室填报)

  2、 2009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纠风专项治理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科室自查自纠考核表.doc(各处、科室填报)
  3、 单位财务检查自查自纠报告表.xls(相关处室填报)
  4、 单位银行账户报告表.xls(相关处室填报)


医科院肿瘤医院肿瘤研究所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