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所动态
卫生部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卫生部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发布时间:2010-3-25 | 撰稿:医务处 卫生部日前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各级医院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干预,应用点评结果促进临床用药水平持续提高。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规范》要求医院根据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规范》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的医院应当责令改正。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批评教育直至离岗参加培训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全文可在我院网站医务处下载区中自行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