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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性肝癌治疗的新方法——射频消融术
发布日期:2010-3-26 | 撰稿:蔡建强、韩玥 原发性肝癌的手术切除被认为是可以取得根治效果的手段。然而不幸的是,只有20%左右的患者可以接受手术治疗。射频消融(Radiofrequency ablation,RFA)技术自1999年引入到国内治疗肝癌后,随着经验的积累,治疗技术不断完善,显示了较好的前景。 一、射频消融原理 RFA系统是由射频发生器、射频穿刺针、皮肤电极组成,该系统组成一闭合环路。在治疗的过程中,在B超等影像技术的引导下,经皮将射频穿刺针直接插入肝脏癌灶中,射频发生器产生的频率约450kHz的射频波通过穿刺针末端的电极发射,引起周围肿瘤组织产生高速的离子振动,从而摩擦生热,使局部温度升高。电极针产热后,与肝血流的冷却作用平衡,从而在电极针周围形成一个球型毁损区。热毁损区的大小与交变电流的强度及持续时间呈正比,与肝血流程度呈反比。临床上,紧邻电极的组织被加热到100℃左右。这样高的温度可确保热毁损区达到预定范围,从而使局部癌组织细胞发生热凝固性变性和坏死,达到类似外科手术切除肿瘤的目的。 二、射频消融疗效 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RFA对小肝癌有根治性治疗的效果,根治性治疗是指完全的根除病灶。2008版NCCN肝癌指南中指出肝癌的根治性治疗方法有肝切除术、肝移植术以及RFA。其中RFA具有创伤小、对肝脏功能影响小、可重复治疗、治疗费用低的特点,其并发症的发生率、死亡率分别是2%-4%和0.2%-0.5%,远低于肝切除术,在小肝癌治疗中体现出一定的优势。 要评价RFA与肝切除术治疗肝癌的疗效,必须客观的观测一些指标:①总体存活率;②无瘤存活率;③治疗并发症的发生率及死亡率;④肝功能的损害;⑤重复治疗的可能性。 对于RFA治疗≤3.0cm的肝癌,有多项RCT研究显示RFA与手术切除小肝癌疗效相似。Liveraghi等2008年完成一项研究,以RFA治疗218例肝癌(单个直径≤2.0cm),结果显示RFA对小肝癌具有根治性治疗效果,完全消融率为97.2%,死亡率、主要并发症发生率、5年存活率分别为0、1.8%和68.5%。另外Lu通过RCT研究比较RFA和手术切除治疗110例早期肝癌(Milan标准:单发病灶≤5.0cm,多发病灶≤3.0cm、数目≤3个),两组3年无瘤存活率分别为51.3% vs.82.4%,同期总体存活率分别为86.4% vs. 87.1%,两组存活率相似。 对于RFA治疗3.0-5.0cm的肝癌,仍存在一定的争议。Montorsi等的前瞻性非随机对照研究以手术切除(n=40)和RFA(n=58)治疗单个病灶≤5.0cm的肝癌,结果显示肝内复发率分别为30% vs.53%,RFA组的复发率显著高于手术组,但总体的4年存活率无显著差异,可能是RFA术后复发灶的重复治疗有效所致。而Guglielmi的一项非随机对照研究结果恰恰相反,手术切除(n=91)和RFA(n=109)治疗的肝癌(单个病灶≤6.0cm,数目≤3个), 3年总存活率为64% vs.42%,(上接第二版)5年总存活率为48% vs.20%,手术组显著高于RFA组。进一步子群分析差别主要表现在病灶直径≥3.0cm者、多病灶者,而<3.0cm者两种方法的疗效无显著差异。 对于治疗≥5.0cm的肝癌,手术切除至今仍是根治治疗的首选方案。这主要是由于RFA的效能随着肿瘤直径的增大,完全消融坏死率急速下降所致。 三、射频消融术的适应证、禁忌症 适应证:①没有肝外转移的肝癌,直径小于5cm,数目少于3个;②手术未能切除或术后复发,但不适于再次手术者;③手术风险较大的患者,如肝功能不全、重度肝硬化、严重门脉高压、年老体弱不宜手术者。禁忌证:①肝癌发生肝外转移,或者肿瘤直径大于5cm,数目大于5个;②保肝治疗后肝功能无改善的Child-Pugh C级;③严重的多脏器功能不全;④活动性感染,尤其是合并胆系感染者。 此外RFA作为一种微创的治疗方法,对于部分失去治愈机会的肝脏肿瘤患者,可制定姑息性的RFA治疗计划,杀灭大部分肿瘤,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肿瘤的发展,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对于继发性肝癌,当所有已知病灶均可用RFA完全消融时,可在全身化疗的基础上采用消融技术。 原发性肝癌属于治疗较为困难的疾病,需要多个学科携手攻关、多种手段联合应用、多个阶段反复治疗,任何片面地强调某一种治疗的优势都是不恰当的。制定治疗方案时,要有全局观念,在综合考虑患者的肿瘤局部情况、肝脏功能、身体状况、经济、病人意愿等多重因素后,选择最佳模式,才能使患者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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