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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患者如何读懂门诊医保收据

发布时间:2017-04-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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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付一:指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中需患者支付的金额。包括:按医保政策报销比例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起付金额和超过封顶金额后患者自付的金额。

2.自付二:指医保目录中标注为“部分自付”的药品、检查中需患者自己支付的费用总和。如 “部分自付”药品,患者需自付药费的10%;“部分自付”的检查,患者自付检查费的8%等。

3.自费:指医保目录中标注为“全自付”的药品、检查费用总额,需患者自己支付。

4.本次医保范围内金额:指本次医疗费用中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金额。

5.累计医保范围内金额:截止本次费用结算时,本年度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总额。

6.年度门诊大额累计支付:截止本次费用结算,本年度内医保为参保人门诊累计支付费用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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