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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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60周年科研贡献奖”候选项目的通知

作者:田古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8-03-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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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建院以来我院取得的突出科研成果,调动医院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院科研事业的发展,表彰我院建院60周年取得的突出科研贡献,我院决定开展“60周年科研贡献奖”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评选出建院以来具有标志性的“60周年科研贡献奖”10-20项科技成果,并予以表彰。

二、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我院为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

2. 成果产生时间范围为1958年-2017年。

3. 成果主要完成人无论调离院校或去世均不影响申报。

4. 成果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单篇影响因子20分以上;或他引100次以上。

(2)获得国家奖、省部级奖一等奖及社会力量设奖一等奖的项目。

(3)成果转化收益500万以上或获得新药证书等。

5. 医院学术委员会专家可提名项目,提名项目需符合上述要求的1-3条。

三、推荐程序与具体要求

1. 申请项目及成果归属、申报人及其排列顺序应无争议。

2. 填写《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60周年科研贡献奖”推荐表》(见附件1)。完成人原则不超过15人,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同时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及相关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推荐表》和佐证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推荐表》需完成人及前三完成人所在科室主任签字。

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每人可提名1项。提名专家应填写专家提名意见并签字。

3. 《推荐表》应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二份(一份原件)。佐证材料提交复印件。电子版同时发至科研处指定邮箱。

4. 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30日, 过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组织及公示

1. 由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审过程中注意公平公开以及回避原则。评选时应考虑不同年代、学科和领域的贡献,体现成果的代表性,必要时专家可建议项目整合或增加建议授奖项目,充分体现历史和主要研究人员的贡献。

2. 公示及颁奖:拟授奖项目在院内公示7个自然日。有异议的,异议处理结束后重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授奖项目经医院党政联席办公会审议批准并颁奖。

 

联系人:田古,杜君   电话:8446,8223

指定邮箱:tiangu@cicams.ac.cn

 

附件1: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60周年科研贡献奖”推荐表

  

科  研  处   

2018年3月23日

关于评选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60周年科研贡献奖”候选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