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简介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委员会的委员组成和功能完全符合ICH(国际规范)和我国政府对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的要求,其主要任务是审批由肿瘤医院肿瘤研究所研究者负责开展的各种临床研究项目,包括新药、上市药、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和医生发起的临床研究的伦理审批工作。委员会迄今已审批了约1000余项各种研究项目,对保证临床研究的科学性和保护受试者的权益起到很大作用。
伦理委员会从1996年成立起至今已经历四次换届,分别为1998年的第二届,2004年的第三届和2010年第四届,目前承担临床试验审批工作的是2010年7月1日换届的第四届伦理委员会。委员会由11人组成,男性6人女性5人;其中非医学背景4人。伦理委员会的召开会议的时间为每月一次,会议日期提前1年在网上公布。在会议召开之前,委员们对审批的项目要事先审阅,会上提问。在审查会上,临床试验的项目负责人要当面讲述试验方案,并对委员们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方案审批的结果由委员们投票产生,如果没有得到通过,研究者则应当根据会上提出的意见对试验方案或知情同意书做相应的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方案送交伦理委员会再次审阅,审批通过之后由伦理委员会出具“伦理委员会审批报告”,由委员会主席签字之后才能开始临床试验,在此之前不能入选任何受试者。伦理委员会的工作还包括对进行中的临床试验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年度审查,安全性数据(SAE)监察和管理,对临床试验方案违背/偏离事件的监管。此外,我院伦理委员会还不定期举办学术交流活动,举办讲座,进行科研调查,同时还接受患者/受试者和临床研究同行的各种咨询。
伦理委员会的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为准则。常用的伦理委员会文件均在网站上公布,使用者可以下载。伦理文件的沟通形式主要通过网络、邮件,也可以电话交流和面谈。伦理委员会的接待日为每周一、二、四上午。新项目的审查申请需提前10天递交,修改项目的审批申请需提前5天递交。相关要求均在网上有详细的介绍,请有关人员登录和浏览。伦理委员会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室电话:010-87788495/8162/8787(工作日)
公共邮箱:cancergc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