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章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规范及流程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根据医院评审相关要求及我院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及流程。
一、涉及有双侧(肾、肺、甲状腺、乳腺、卵巢、上下肢等)、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等)、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二、手术相关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手术管理办法》及《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文件中手术部位识别和标示的相关规定。
三、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紫色手术记号笔对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并在要求经治医师进行标示后方可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患者实施麻醉前,要严格遵守《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要求,与手术医师、护士一同查看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手术部位一致。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实施麻醉,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正确清楚后方可进行麻醉。
附件: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流程图